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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区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博士高层次人才3至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高明区事业单位博士高层次人才,使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本次引进人才纳入我区党政机关储备人才管理。根据专业领域和实际工作需要,采取跟班锻炼、参加专项工作等方式,统一安排到区委政研室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主要职责是从事县(区)域经济发展、产业布局等战略性前瞻研究工作,聚焦大数据、数字经济、绿色低碳、人工智能、新能源产业、卡脖子技术突破等新科技、新产业,对全区经济、产业等进行分析并提供决策参考。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45周岁以下(即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工学等与工作岗位职责要求关系紧密的相关专业。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31日
(二)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经初审通过后,才可参加考试。
1.网上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填写《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连同职位资格审核所需资料(附件2,所有证件按1:1比例扫描),一并发送到报名邮箱(地址:qwbb@gaoming.gov.cn)。邮件标题请填写:姓名(最高学历的毕业院校名称、专业、学位),如:张三(中山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工学博士学位)。报名邮件发送后,请务必致电区委编办确认(联系电话:0757-88681308)。

2.单位初步审核。招聘单位依据报考者网上提供的资料提出是否符合职位报名资格的初审意见。初审截止时间为4月3日。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准予参加考试,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参加考试。
3.发送面试邀请。报名确认成功后,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面试,请报名者保持手机畅通。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者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网络邮箱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
本次招考以面试(业务考核)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
报名后请留意网站公布面试安排等事宜,不再另行通知。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及其面试成绩将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成绩合格报考者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和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聘用单位按照聘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六、公示、聘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综合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聘用的,经研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薪酬待遇和晋升机制
聘用人员享受聘用职位职级对应的薪酬标准。对我区的经济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的,给予研究业绩奖励。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资格条件的,按佛山市、高明区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可结合个人意愿推荐到其他单位工作。业绩突出、综合表现优秀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调任程序可调任到党政机关工作。

八、其他事项
1.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依次递补人选。
2.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4.考试的有关事项只会通过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在此敬告各位报考者,切勿轻信招考虚假信息,请谨慎防范电信诈骗、网络欺诈。

5.本公告由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考者如对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有疑问的,请致电高明区委人才办,联系电话:0757-88661280;如对公开招聘程序等有关事项有疑问的,请致电高明区委编办,联系电话:0757-88681308。(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1日

来源链接:http://www.gaoming.gov.cn/gzjg/qwgzbm_1108199/gmzzb/ryzk/content/post_5914056.html


日期:2024/3/7 9:5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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