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4年4月招聘1名一般专干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一般专干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招聘岗位条件详见《深圳市光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4年4月公开招聘特聘专干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人员需符合招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招录岗位对报考人员最高年龄、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和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具体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日起至2024年4月9日18:00。
2.报名资料。
(1)《深圳市光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一般专干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验证证明;
(4)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社保明细或劳动合同);
(5)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4);
(6)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5);
(7)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签字版请提交照片或者扫描件,《深圳市光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一般专干报名表》、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任职回避承诺书等报名材料必须手写签名。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填写好的报名材料(电子版和扫描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tczxzhb@szgm.gov.cn,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考生姓名+一般专干”。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报名联系人:申小姐;电话:0755-88215948。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光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或材料不全者,均视为报名不成功。资格初审通过的,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对照自身条件自行判断与招录岗位要求是否相符。
2.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本次考试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不足1:5比例的,则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总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用。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分数高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录取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光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人选。
八、递补
因拟聘人员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在公示期内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招聘名额,我单位可从入围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名顺次递补。
九、办理入职
聘用人选由我单位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并列入诚信记录,不再接受其参加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相关招考报名。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四)本公告由光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日
来源链接:
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gzgg/content/post_11222253.html
日期:2024/4/7 9: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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