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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衡山县公安局2024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湘公发[2021]15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公安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2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职位要求等详见附件1《衡山县公安局2024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警务工作;
(三)男性年龄在18-40周岁,身高168厘米以上;女性年龄在18-40周岁,身高158厘米以上;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文职辅助人员需要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勤务辅助人员需要高中以上学历。文职和勤务职位均要求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六)根据有关规定,对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以及退役军人、中共党员、“见义勇为”人员、治保积极分子,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正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曾参与、组织或煽动非正常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7.本人及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恐怖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8.重要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及子女)被判处刑罚且仍在服刑期的;
9.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部要求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发布公告
在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engshan.gov.cn)、衡山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至4月12日。
2.报名地点:衡山县公安局辅警办(衡山县公安局机关大院四合院208室)。联系电话:0734-5823013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本次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资料不全者不予报名。报名时本人须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须提供服兵役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原件,2张近期免冠1寸彩照等个人资料,并填写《衡山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如学历存疑的,以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的学历认证报告或相关有资质的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定的结果为准。
(三)资格审查
由县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和考察时资格终审,并贯穿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开考比例
按照报名职位1:2的比例开考,组织报名人员进行综合测试和面试。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职位,经县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商衡山县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可以取消、核减招聘职位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并在笔试前进行公告。
(五)综合测试、面试
所有职位的招聘考试分为综合测试和面试,报考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测试内容分为三项:第一项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考试;第二项内容为计算机应用技能操作测试,主要测试文字录入、表格制作等电脑操作;第三项内容为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人员,不予进入面试环节(有特殊岗位要求的除外)。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参照《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和测试合格人员。面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
综合成绩=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考试成绩×40%+计算机应用技能操作测试成绩×20%+体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毛发检测、政审
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毛发检测由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组织实施。
政审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对体检、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放弃出现空缺时,可以按照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如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体检、毛发检测和政审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七)公示、聘用
经综合测试、面试、体检、毛发检测、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engshan.gov.cn)、衡山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
拟聘用人员的试用期限为一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按照《关于衡山县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的意见》执行,经费由县财政保障。
本次招聘政策由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衡山县公安局共同负责解释。


衡山县公安局
2024年4月1日

来源链接:
http://www.hengshan.gov.cn/xxgk/gggs/20240401/i3304358.html


日期:2024/4/9 9:4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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