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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平顶山市职工教育活动中心2024年9月招聘1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创新事业单位引才机制开辟招才引智绿色通道的通知》(平招才办[202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平顶山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平顶山市职工教育活动中心专业技术岗1名,专业要求:艺术(广播电视)、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文学(新闻传播学)、新闻与传播专业。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年龄限35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能够适应岗位需要,熟练使用Pr等专业视频剪辑软件,可以独立负责视频的拍摄、剪辑与制作等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7.聘用后形成回避关系的;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和平顶山工会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方式:考生可以通过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线上投递简历并通过邮箱方式向pdszghrsk@163.com投递相关资料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3日至9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再受理。线上报名时请提供:1.《平顶山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招才引智报名表》(附件1);2.身份证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学位证扫描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在职人员报考须有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2);4.其他与应聘有关材料。各项资料请按照顺序编号并压缩打包(以姓名-专业-联系方式命名)。

线下报名方式:2024年9月7日至8日,在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现场(郑州国际会展中心)报名。线下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平顶山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招才引智报名表》(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5张,背面写明本人姓名;在职人员报考须有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与应聘有关材料。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另交复印件各1份。
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招聘单位将组织人员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进行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保持电话畅通。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因考生自身原因未按照公告要求进行相关工作的,后果由本人承担。通过资格审查的,签订《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平顶山市引进人才意向书》,应聘人员本人签字。
(三)考试与考核
本次招才引智考试与考核方式将根据最终报名情况采取笔试加面试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与考核有关要求和面试人员名单另行发布。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对象提交档案、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等相关证件原件。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人员在单位的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与监督
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纪应聘人员,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招聘人员,一经查实,予以清退。
咨询电话:0375-3799626
监督电话:0375-3799069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


来源链接:https://www.zghnrc.gov.cn/newsDetail.html?channel_code=ZPJZ&cand01=10000324176510


日期:2024/9/24 9: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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