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广播电视民族乐团2024年公开招聘6名紧缺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公告发布
为进一步加强民乐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2024年面向社会为本单位公开招聘音乐或音乐表演类演奏员6人。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30日至2006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音乐表演(指挥、中国乐器演奏)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陕西省广播电视民族乐团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公布的招聘岗位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因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招录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陕西省广播电视局网站发布公告。
(网址:http://gdj.shaanxi.gov.cn/)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0日08:00至2024年11月5日18:00。
2.报名方式:应聘者下载填写《陕西省广播电视民族乐团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陕西省广播电视民族乐团2024年招聘人员汇总表》(附件3),附个人身份证(正反两面)、简历及相关证书等材料扫描件;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必须扫描上传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报考单位的电子邮箱(见附件1),邮件名称为:报考岗位名称+××(姓名)+岗位代码(如:拉弦乐及弹拨乐演奏员张三2024001)。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0月31日08:00至2024年11月6日12:00。
2.资格审查结果将于11月7日在陕西省广播电视局网站公布。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2。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在陕西省广播电视局门户网站公布。
(五)考试
1.专业考试
(1)专业考试。内容包括:现场演奏自选曲目一首和视奏,满分为100分,其中:自选曲目得分占比60%,视奏得分占比40%。
(2)专业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陕西省广播电视局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综合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本单位安排部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综合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综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专业考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专业考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3.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相关知识及其他综合素质方面的问答等,满分为100分。
(2)综合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陕西省广播电视局网站公布。
4.确定考试总成绩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专业考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专业考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专业考试成绩仍并列的,按综合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陕西省广播电视局网站公布。
(六)体检
体检由陕西省广播电视局指导陕西省广播电视民族乐团组织实施。体检医院须安排在三级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综合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七)考察
由陕西省广播电视局指导陕西省广播电视民族乐团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综合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陕西省广播电视局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名单由陕西省广播电视局报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局办理聘用手续。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
三、有关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自主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陕西省广播电视局和陕西省广播电视民族乐团,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对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专业考试、资格复查、综合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陕西省广播电视民族乐团
2024年10月29日
来源链接:http://gdj.shaanxi.gov.cn/info/1586/28156.htm
日期:2024/11/6 9:3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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