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2024年北京招聘会)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在北京举办的2024年浙江省高层次人才洽谈会工作部署,浙江师范大学决定在北京高层次人才洽谈会现场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拥有金华校区(校本部)、杭州萧山校区、杭州西湖校区、兰溪校区等4个校区,25个学院(含独立学院)。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共12人,为专业技术岗位。
工作地为金华校区(校本部),具体派驻学院由学校统筹安排。
岗位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
我校2025年辅导员岗位招聘计划分批次实施。本批次在北京招聘会平台上实施的,招聘对象为北京及周边地区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毕业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即2023年11月16日后取得毕业证书)。
(三)报名基本条件
1.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学校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
2. 能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在海外高校取得硕士学历学位者,须在此时间前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具备2025年7月31日前正式报到的条件;
3.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1月16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可以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1月16日后出生);
4. 学生工作经历要求:
热爱学生工作,满足以下条件(至少1项且满1年):①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含社团)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②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部书记(教师担任书记的,可以为副书记);③具有专/兼职辅导员经历。
5.在岗位聘用期间能按要求入住学生公寓。
(四)优选条件
1. 具有来我校工作的强烈意愿,愿意在辅导员岗位持续工作至少4年。
2.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 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时间:2024年11月11日—16日上午10:30前。
地点:①北京友谊宾馆怡宾楼大厅(11月11日—11月1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②2024年浙江—北京高层次人才洽谈会现场(11月16日<周六>上午8:30-10:30)。
应聘人员现场提交报名表(见附件2,另附近期二寸彩照一张)、职业规划书(见附件3,11月16日在洽谈会现场报名者可结合有关内容直接在面试时简要陈述,不必提供),并提供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党员证明以及其他有利于体现岗位竞争力的材料。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11月11日—11月16日上午11:00。
资格审查意见一般可在报名现场得到反馈。
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我校将根据其职业规划、是否具备优选条件以及教育、实践经历等情况,结合我校辅导员队伍整体结构和匹配度侧重点,进行初步分析并提供参考评议意见。
(三)面试考核
应聘人员需要参加两轮面试考核。
1.第一轮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11月16日上午8:30开始。
面试地点:招聘会现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本轮面试形式为职业规划陈述,主要测评综合素质。考官评价实行票决制,超过半数考官通过者可入围第二轮面试。
第一轮面试结束后,将按不超过1:3的比例控制各岗位入围第二轮面试的人数。第一轮面试后合格人数不足1:2时,学校将酌情核减招聘人数。
2.第二轮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将在第一轮面试后告知应聘者,时间初定于现场招聘当日下午13:00起,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以现场公布的信息为准。
本轮面试形式为业务能力考评。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打分。低于合格分数线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第二轮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本轮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入围人员名单将于7个工作日内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公布。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进行。
考察工作一般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办法进行。各用人单位(部门)还将安排一定期限的实习,作为考察工作的组成部分。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对方单位坚持不予配合,导致在考察期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按不宜聘用认定。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 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zjnu.edu.cn/,人才招聘、公示公告栏目);
2.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另行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第二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正式入职。逾期不能入职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学校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学校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五)北京及周边地区的前两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应届毕业生就业政策待遇的,也可接受报名。
(六)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9-82282319(浙江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室)
(七)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9-82282206(人事处王老师)
0579-82282299(学生处卢老师)
浙江师范大学
2024年11月8日
日期:2024/11/13 9: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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