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11月公开招聘4名技术检查员公告
为加强萧山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专业力量建设,提升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质量水平,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萧山区应急管理技术检查员(以下简称技术检查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技术检查员是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协助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本次计划招聘技术检查员4名,分危险化学品企业类(2名)、工矿企业类(2名)。具体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要求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满足以下四个条件其中之一:
1.具有安全工程技术人员、化工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行业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范围详见岗位表)且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四)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具有安全工程技术人员、化工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行业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
(五)工作经历及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
(六)需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实际驾龄2年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未满十八周岁或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招聘办法和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0日9时—11月26日17时。
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将《2024年杭州市萧山区公开招聘应急管理技术检查员报名表》、身份证及相关报名资格的扫描件投递至电子邮箱614297622@qq.com,邮件及简历名称统一为:萧山区应急管理局技术检查员应聘+岗位+姓名。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1月27日9时—11月29日17时。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对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本次考试资格初审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招聘计划数应核减或取消。具体情况在萧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过补充招聘公告予以发布。
五、笔试和资格复审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必须凭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含临时)、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按规定时间在面试前现场提交所报岗位需要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发布公告)。
资格复审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以下证明材料:《2024年杭州市萧山区公开招聘应急管理技术检查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社保缴纳记录、从业经历证明(附件3)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近照1张。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六、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岗位适应能力、专业技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方参加。入围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放弃面试资格的,可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七、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项目以及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招录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经局党委研究后决定是否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和薪资待遇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萧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
。
如本次招聘岗位的工作人员在不满一年内离职,并在该岗位未重新公开招聘的情况下,经局党委研究后决定是否根据需要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环节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2.招聘岗位相关信息在萧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其他考试”与“萧山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发布。
3.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方不指定教材,不设定考试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针对此次招聘开设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由萧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2896656、0571-82669707。
杭州市萧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1月19日
来源链接:https://www.xiaoshan.gov.cn/art/2024/11/19/art_1229292682_59106064.html
日期:2024/11/27 9:09:46
被浏览:1411 次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