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鲁山县融媒体中心2024年11月招聘15名劳务派遣人员公告发布
根据鲁山县人民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纪要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鲁山县融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鲁办【2023】2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鲁山融媒体中心新闻采编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媒体记者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鲁山籍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含大专)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年龄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专业要求:中文类、新闻编辑类、数字媒体技术应用类、影视制作类、计算机类、播音主持类、艺术类等相关专业。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勉敬业。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按照“自愿报名、公开透明、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发布招聘信息线下报名及确认、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将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鲁山简报》公众号、《云上鲁山》客户端、平顶山市中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30日17:30时。采取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1.线上报名
考生可关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鲁山简报》公众号、《云上鲁山》客户端、平顶山市中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查看本次招聘公告并下载报名表(见附件1),按要求填好报名表后,需携带以下资料现场确认:
①报名表(附件1,自行下载打印)。
⑦现场报名及确认地点:
鲁山县老城大街县政府对面平顶山市中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鲁山分公司,现场确认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30日(上午时间8:3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咨询电话:0375-5051688、16637551063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招聘(劳务派遣)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
(2)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其相关信息,要与招聘过程中使用的信息保持一致。毕业证记载专业名称应与招聘专业要求相一致。
(3)招聘工作相关进度通知,将及时发布于鲁山县人民政府网、《鲁山简报》公众号、《云上鲁山》客户端、平顶山市中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请考生积极关注。由于考生未能及时关注或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将于报名结束后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将被通知领取准考证,进入笔试程序。
2.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与面试
1.笔试
(1)根据招聘岗位综合条件要求,采用闭卷笔试的形式,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新闻业务知识、新闻稿件撰写等相关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分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用岗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有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有作弊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着重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鲁山县人民政府网、《鲁山简报》公众号、《云上鲁山》客户端
五、薪资待遇
按照“政府用工,财政保障,购岗性质,合同管理”的原则,相关用工待遇县财政统一保障,由县融媒体中心委托第三方机构(平顶山市中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发放。录用人员综合待遇为3600元/月/人(包含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单位及个人社保等),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月/人。签订劳动合同后由第三方机构(平顶山市中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含生育、失业、工伤)。
六、纪律和监督
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监督电话:0375——5051205
2024年11月18日
来源链接:https://www.hnls.gov.cn/contents/33921/421366.html
日期:2024/11/27 9: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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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方。